(中文名) 中国電子情報製品汚染抑制管理弁法
中国政府于2006年2月28日公布2007年3月1日实施了,限制与禁止电子信息产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法律。
中国版RoHS与欧盟RoHS指令一样限制与禁止电子信息产品使用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、多溴二苯醚六种有毒有害物质。
中国版RoHS由两步组成,第一步为有义务标识是否含有有害物质,第二步禁止使用有害物质。在第一阶段中、根据中国政府的规定、标识是否含有特定的有害物质。即使有害物质的含量超过阈值、由于标识有害物质不向外泄漏能够使用的期限、也有肯能贩卖产品。第二阶段,限制有害物质使用的实施时间等详细情况、现在2007年8月、还未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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